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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权仅传一代
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10-8-29 18:24 发布者:admin  查看: 39次  我要评论(0)
C-37公民法修正案17日正式实施,即日起除非父母任何一方是出生在加拿大境内或经移民程序取得国籍,否则公民海外出生子女将无法直接取得加国国籍。国会议员黄陈小萍表示,该法立法主旨在确保加国价值及对国家责任,否则公民长年旅居海外,可能丧失对加拿大的归属感。埃德蒙顿留学生网Edmonton Studentk%aMnTQy

| {D*`!xmb u0O-r` {e0加拿大公民法自1993年以来未见重大修正,国会于2007年12月10日通过C-37公民法修正案,以明确规范取得公民权的要项并保护加拿大公民权价值,法案4月17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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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加国公民权仅能传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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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最重要变革是将过去「世袭」的加国公民权设限,即日起公民在海外出生或领养的子女,无法像现在一样直接成为公民,除非父母任何一方是出生在加拿大境内或经移民程序取得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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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D)xi [sJ0根据新法,在海外出生直接取得加拿大国籍者,视为公民权已传一代,未来该公民在海外的子女(第二代)将无法自动取得国籍,而需经亲属团聚方式申请移民,而年龄在18岁以下者,移民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成为公民。埃德蒙顿留学生网Edmonton StudentdO{7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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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规范也适用于加拿大公民领养海外出生的子女,一旦领养的子女直接取得国籍,即视为公民权已传一代,未来该名养子女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亦无法直接取得公民。埃德蒙顿留学生网Edmonton Student-vqoSj]

5GA3w|)PQ `b P*q0唯一例外是公民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子女有沦为无国籍(Stateless)之虞者,仍可申请直接成为加国公民,但其父母必须出生于海外,且成为加国公民前一直是无国籍人士,并在为孩子申请公民前4年至少在加拿大居住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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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w:ep ff%\-R0列治文国会议员兼联邦多元文化国会秘书黄陈小萍表示,C-37立法主要用意在确保公民了解加拿大价值及对国家责任,否则长年旅居海外,可能丧失对加拿大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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